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和
(二)负责全市旅游、文化资源调查与利用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融合发展。
(五)负责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推进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旅游和文化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指导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市场。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十四)与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促进与服务工作。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局负责协调发展会展旅游。
一、关于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56.9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456.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18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0.00万元;支出总计8,456.94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8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6万元,其他支出270.00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56.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1.55万元,主要原因配套建设2024年第二届中国(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大会暨第十四届东坡文化节的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81.90万元,占9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2万元,占0.92%;卫生健康支出84.1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3.26万元,占0.51%;其他支出270万元,占3.19%。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3.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雇员工资及人员工资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5.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31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儋州市图书馆数字少儿馆建设项目已完工。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儋州琼崖特委琼崖纵队总部旧址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调整三级分类。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2024年预算数为340.00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318.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儋州市大剧院升级改造项目。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万元,比上年减少150.9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举办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359.18万元,比上年减少974.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儋洋一体化后合并洋浦项目资金;二是因文件规定减少举办精简后的文化活动。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1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三级分类。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6.83万元,比上年增加2053.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洋浦展示馆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439.60万元,二是调整三级分类(2023年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3.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东坡书院石质碑刻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98.00万元;二是增加海南省儋州市东坡书院院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81.00万元;三是增加东坡书院专题展739.05万元;四是东坡井周边环境整治226.00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8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补助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4年预算数为908.68万元,比上年增加585.5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2024年大型赛事活动的三级分类。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71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三级分类。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8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儋州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114.83万元。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7.93万元,比去年减少1457.7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三级分类。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4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社保基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滞留旅客费用(疫情防控)未完成支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8.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上调工资。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上调工资。
三、关于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74.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8.6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9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滨海文化广场项目;二是减少洋浦滨海文化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70.00万元,占100%。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7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滨海文化广场项目;二是减少洋浦滨海文化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0.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0.00万元,上年结转786.1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8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6万元。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456.95万元。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8,45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0.82万元,占87.75%;政府性基金收入250.00万元,占2.95%;上年结转786.13万元,占9.3%。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8,45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00万元,占7.97%;项目支出7,782.95万元,占92.03%。
2024年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73万元。
2024年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4.00万元,为举办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扶持补助资金614.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共有4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186.95万元,政府性基金27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足球直播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