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和地方科技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海智专家作用,倡导科技志愿服务精神,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启动实施2024年中国科协海智专家服务团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海智专家作用,倡导科技志愿服务精神,通过组建海智专家服务团搭建集人才招引、咨询服务、科研对接、技术转移、国际交流为一体的人才对接平台,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吸引和聚集海外高层次人才,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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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先进制造、微电子、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低空经济等领域,围绕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咨询服务。主要包括:
6.推动省级科协成立省级海归创业联合体(或服务海归人才创业的相关机构)。如已成立,则支持省级海归创业联合体围绕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一次活动。
4.申报主体:由推荐海智专家渠道中的相关机构(如全国学会)与省级科协联合申报,由推荐渠道中的相关机构具体申报。
(1)海智专家服务团到相关省份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累计不少于15人次,在当地服务不少于2天。
(4)正式成立省级海归创业联合体,或推动已成立的省级海归创业联合体围绕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5)形成服务团工作总结1份,发布主流媒体报道、中国科协官网等公开报道不少于2篇。
2.申报单位须出具省级科协同意联合申报的文件或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备忘录)。
3.每个申报单位限围绕1个领域(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先进制造、微电子、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低空经济其中之一)申报1个海智专家服务团。
4.每个专家服务团专家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海智专家数量不少于80%,由申报单位结合地方需求从海智专家库中选取邀请,申报时须附服务团专家成员名单。
6.申报单位如为海智计划海外合作机构,已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拟于本年度内设立的优先支持。
8.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资助或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9.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2.国际合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单位和项目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入选单位需与国际合作部完成委托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
4.签订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1.2024年3月15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申请。
(1)在“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点击采购申报,选择“2024年中国科协海智专家服务团项目(编号:2024070611CG020601)”,点击申报按钮,上传项目申报书(WORD/WPS文件和签字、盖章版本PDF文件)、省级科协同意联合申报的文件或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备忘录)等材料后提交。
2.请于2024年3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正式报送,逾期恕不受理(以纸质项目申报书送达时间为准,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邮寄材料包封外请备注申报项目名称)